淮南民政局關于依法取締“萬民中央教會”的公告
關于依法取締“萬民中央教會”的公告經查,“萬民中央教會”未經登記,擅自以社團名義進行活動,屬于非法社會組織。依據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第32條和《取締非法社會組織辦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77號)第3條第1款規定,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(淮民罰字〔2025〕20號),依法對“萬民中央教會”予以取締。特此公告 淮南市民政局2025年10月14日來源:淮南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
關于依法取締“萬民中央教會”的公告
經查,“萬民中央教會”未經登記,擅自以社團名義進行活動,屬于非法社會組織。依據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第32條和《取締非法社會組織辦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77號)第3條第1款規定,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(淮民罰字〔2025〕20號),依法對“萬民中央教會”予以取締。
特此公告
淮南市民政局
2025年10月14日
來源:淮南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
